见过了陈亦清,长公主心中一块大石可算是落了地。
作为一军主帅,她应该待在帅帐里,而不是前营后营地乱跑;
现在是出征之即,若是京城来了紧急命令,传令使到了驻军地却找不着主帅,岂非十足荒唐?
既然陈亦清已经平安到达,身上也没少什么部件——沐云柔抬眼望了望天光,抬腿便往自己的帅帐走去。
“嘶……”
走着走着,她突然皱起了眉头,身形也停滞住了;
随后,长公主费解地抬起拳头,敲了敲自己的后肩——因为她的肩背意外地酸痛,甚至连腰部都隐隐有些不适……
奇怪,这身重甲她已穿了许多年,按说,长公主的体魄早就适应这样的重量了;
可是现在,她竟然意外地感觉到好像背负着另一种陌生的重量……
到底是铠甲变重了,还是她的身体素质变差了?
“殿下!”
在附近演兵的一个将领名唤李明川,见长公主如此模样,连忙上前问道,
“您没事吧?需要请叶姑娘过来吗?”
叶姑娘,本名叶倾雅,勉强算是半个军医。
长公主毕竟是个姑娘家,若是在作战中负了伤,总得有人帮忙包扎伤口;
其他军医都是大老爷们儿,自然是不可以,所以只能在军营里预备下一个女医。
叶倾雅的父亲是白虎军中的老军医了,也学得了老爹的几分本事;
何况这姑娘生得皮肤淡褐,目光炯炯,活像个虎头虎脑的男孩,在军营里待着竟然一点都不违和……
于是,叶倾雅顺理成章地就成为了长公主的专属女医。
反正,行军打仗途中,受的伤大多是皮肉筋骨伤,也不需要医者掌握多么高深的医理——
叶倾雅在她老爹的言传身教下学到的那些,已经足够了。
“没事,只是衣甲里不小心窜进去了一只跳蚤罢了。”
沐云柔若无其事地垂下手臂,正色道,
“忙你的去吧。对了,操练得如何了?本将把神机营交给你,你可得规规矩矩地按本将的阵法来!”
“回主将,白虎军向来纪律严明,令行禁止,况且末将同神机营统领早就相熟,两人之间好说话,您要的阵型仅仅半天功夫,就已经练得有模有样的了……”
“好极了。”
沐云柔打了个响指,抬起眸子望着李明川,
“但是现在绝不能放松,眼看龙羽营的人就要到了……你一定要在龙羽营归营之前,把这套阵型操练得明明白白的!”
“敢问主将,龙羽营何时归营?”李明川谨慎地问道。
“你最多还有一天时间。”
长公主意味深长地望了他一眼,
“龙羽营归营之后,你没有练习这套阵型的机会了。如果误了本将的大事……”
长公主冷笑一声——
“本将可不介意赏你一刀。”
“是。”
李明川深深颔首道,
“末将一定尽全力,断然不会辜负主将的期望。”
“本将信你,才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你,”
沐云柔的语气平静得听不出一丝情绪,
“你也要管好你的嘴。”
“末将不敢!”
李明川的脑袋垂得更低了,堂堂七尺男儿,竟然几乎完全不敢对上长公主银面具下那威慑力十足的丹凤眼!
“末将一定将此事烂在肚子里,并约束好参加军演的将士……末将敢立军令状,龙羽营的人绝对不会听到哪怕半个字!”
“很好。”
沐云柔面无表情地歪了歪脑袋,若无其事地拍了拍手,
“本将要回帅帐了,有事差人禀报。”
“是。”
李明川深深地垂着脑袋,直到长公主的背影渐渐远去,他才终于松了口气,直起脖子往那个方向望去。
他是个精明人,长公主要他在龙羽营到来之前演练好这套阵型,显然是打算瞒着龙羽营的人,然后干一票大的。
所以,他的任务非常重要。
所以,他的时间很紧。
所以,他还得管好自己和部下的嘴。
李明川无声地抿了抿嘴唇,便往他的“阵地”走去。
他并不能算是白虎军的嫡系将领,因为他原本是在朝廷军队干活的。
当年,沐云柔在朝廷军队中历练一番后,便空降白虎军成了统领。
但她并不是一个人来的。
长公主还向皇帝开口,从朝廷军队中挑选了几个中意的将领,一齐空降到了白虎军。
其中之一就是李明川。
这么看来,李明川可以算是沐云柔的心腹将领。
也难怪,她把决定这场战役胜负的关键,交给了李明川。
长公主向来是说话算话。
李明川毫不怀疑,如果在战役中,他训练的阵型出了岔子——
沐云柔绝对会给他一刀,顺便赠送脖子上碗口大的一个疤以及一张前往地府的单程票。
或许,长公主自己都意识不到,她身上散发出的压迫感和威慑力有多么令人窒息。
在遇见长公主之前,李明川是个校尉。
更具体一点,他是一个老兵油子,一个死丘八,他谙熟军队里所有的明的暗的一切规则,甚至混得左右逢源、游刃有余。
他也熬走过很多上司,谁都拿他没什么办法,只能由着他做地头蛇。
朝廷军队和白虎军不同,白虎军平时只管操练,战斗力自然惊人;
而朝廷军队不一样,他们实行的是“军屯制”。
什么叫军屯制?
很简单,就是在战时,士兵才是士兵;
不打仗的时候,他们是农民。
主要工作是种地。
自给自足,还能节省不少军费……
看着好像没什么毛病,实际上毛病大了去了!
平时扛锄头,打仗时才换上长矛,这样的军队如何保证战斗力?
有时,地种得多了,连他们自己都忘了自己是士兵,主业是打仗……
就这样,还能打赢敌人,那才是见鬼了!
所以,以战养战的办法还是有一定道理滴。
军屯的弊端除了对战斗力的消减以外,还有就是滋生了像李明川这样的黑恶分子。
作为一名军官,李明川的日子竟然过得比地主都滋润。
他有资历,有地位,有威望,便随意驱使手下的士兵为自己种田,士兵变成了他的奴仆,变成了他捞钱的工具,却连一点反抗的办法都没有。
什么叫毒瘤?
这就叫毒瘤。
对付这种毒瘤,长公主的办法也很简单——切掉就完事了。
当年,李明川天真地以为,沐云柔只不过是个恃宠而骄、会点武功小姑娘而已……
瞧她那娇滴滴的水灵模样,她能干什么?恐怕连只鸡都杀不了!
估计最多在军营里待上半个月,肯定就该打道回宫了!
李明川甚至已经开始跟其他将士下注、赌/博了——
赌的就是长公主能在营里待几天。
结果万万没想到,沐云柔一待就是一年,还差点砍了他的脑袋!
我们之前提过,长公主这人吧,她是稍微有点虎了吧唧的。
具体怎么个虎法呢?就比方说——
给她架梯子,她就敢上房揭瓦;
给她根鸡毛,她就敢拿它当令箭;
更何况,长公主八岁就开始杀人了,现在再杀一些,似乎也不算什么大事。
李明川也没想到,自己差点就做了刀下亡魂——
实在是长公主的动作太快,力度太猛,跟他同流合污的同僚很多都没来得及反应,就要么被调职(极少),要么被退休(小于等于三),要么就被直接咔嚓了(剩余的绝大多数)。
虽然朝廷军队的军屯制没有改变,蛀虫依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继续滋生;
但经历了这么血腥的一回清洗,军屯好歹能消停一阵子了。
初出茅庐就敢如此胆大妄为,实在不愧疯批之名。
这么看来,沐云柔和陆秉还真不愧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,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上,实在有些异曲同工之妙。
不得不说,在这样的铁腕面前,李明川还是怂了。
不过,幸好他这个人平时搞关系是一把好手,刀架到脖子上时,不少将领都站出来为他求情,这才保住了他一条小命。
有惊无险,真是有惊无险啊!
当然,要让一个将领心服口服地离开他混得风生水起的老部队,跟着你调职到其他军队,光是吓唬他是不够的。
因为除了要让他心中生畏,更重要的是要让他胸中生敬。
敬畏敬畏,缺一不可。
虽然李明川是个老兵油子,但他曾经也是个久经沙场的悍卒,要让这样的人心中生敬,实在是不太容易。
要让想让他屈从于麾下,除了实力以外,或许还需要点别的什么。
长公主是个行军打仗的天才,军事实力这方面自然是不容置疑;
而李明川的嗅觉相当敏锐,从沐云柔第一次参与作战决策的时候,他就已经明白——
原来世间真的有一种人,是为战而生的啊!
望着这个站在一群大汉中间,却从容不迫侃侃而谈的小姑娘,李明川几乎可以断定,这个公主非池中物,将来必然大有可为!
可惜!
实在是可惜!
倘若长公主是个男儿……那必然可与赤柔摄政王一争高下呐!
只可惜,她是个女娃娃,哪怕脑子里再有主意,也难做主心骨……
后来,让李明川真正心服口服的,还得是平定江抚城叛乱的那一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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